金华教师招聘:金华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11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的招聘条件按《金华市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需求表》执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金华市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金华市技师学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2.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金华市技师学院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登记表上应聘者签名处需手写签名)、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技能奖项获奖证书、证明比赛级别的文件等,其中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打包发送到jhgjjx659@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岗位+姓名 (例如: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专业理论教师+张XX)。学院收到邮件后会及时回复,如邮件发送后如未收到回复,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79-82273659、18967408769。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报名登记表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均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学院将根据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6月26日8:30-11:30。资格复审时需向学院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技能奖项获奖证书、证明比赛级别的文件等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专业理论教师、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理论教师、制冷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模具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经商定后决定是否开考。
电气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智能制造专业理论教师、应用设计专业理论教师、电子商务专业理论教师、旅游管理专业理论教师、会计专业理论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
相关招聘岗位考试和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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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未参加考试(有多项考试的未参加其中一项)或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有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无笔试的综合素质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有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无笔试的综合素质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确定报到时间,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录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六)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院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院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和学位等具体问题由金华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4.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
(2)金华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jhjsxy.com/)。
6.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0579-82469725。
7.本次招聘考试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8.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八达路228号
咨询电话:0579-82273659、18967408769
联系人:朱 勇
附件下载>>>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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