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洞教政〔2019〕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浙江教师招聘为大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大家一起看看吧。
点击查看原文公告:洞头区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15人】
一、招聘计划数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范围
1.“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各省(市)重点师范大学和第一批被温州大学录取的本科应届师范毕业生;
3.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师范毕业生,或部属师范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或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5.具有洞头户籍或原为洞头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洞头教育事业作贡献;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专业;
5.年龄要求: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学段学科全国教师资格统考成绩合格证;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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