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学习交流群

学习交流群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当前位置 :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 浙江教师招聘公告 > 浙江教师 > 2018年浙江省嘉兴海宁市教育系统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校医公告

2018年浙江省嘉兴海宁市教育系统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校医公告

2019-06-10 14:38:13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2018年海宁市教育系统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校医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海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习指导教师1名,事业编制校医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1楼)

  二、招聘条件、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符合招聘计划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3. 实习指导教师年龄为18-30周岁(1987年4月 21日-2000年4月21日期间出生)。校医年龄为18-35周岁(1982年4月21日-2000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如被聘用,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的,如被聘用须在报到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在2018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报名序号招聘岗位名称招聘数招聘条件和要求

  39机电(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专业实习指导教师1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数控装调与维修工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0校医1临床医学专业或取得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

  注:校医为紧缺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初审: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张,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持所有初审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校医岗位为紧缺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实习指导教师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校医岗位为笔试、面试相结合。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实习指导教师为岗位理论基础知识,校医为医学基础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校医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技能操作:

  机电(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技能操作为: PLC应用

  综合成绩计算: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40%计算确定。校医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确定。

  实习指导教师技能操作成绩低于60分者、校医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教育网、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相应岗位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教育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229920,0573-87215860

  监督电话:0573-87221223

  海宁教育网:http://www.haining.gov.cn/edu/

  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海宁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2日

教师招聘备考指导 立即定制专属上岸方案

获取方案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1546217367@qq.com


填报求职意向

加入考生群

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浙江教师求职意向,为您带来浙江教师岗位推送,填写完成可进入小程序便捷获取更多优质岗位

学习交流群

扫一扫进入微信交流群

扫码加入浙江教师招聘考生交流群,最新招聘公告、考试资料、考试提醒等,全天免费在线答疑,快扫码进群吧!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发送邮件到2667645833@qq.com,我们会尽快处理

Copyright 2012-2025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http://www.zjzgh.cn/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浙江教师招聘考试民间交流网站,最新教师招聘动态请各位考生以当地教育局或人力资源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版权所有:浙江咨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ICP证:浙ICP备19023910号-19

公网安备 33010502006536

  法律顾问:肖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