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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 浙江教师招聘公告 > 温州教师 > 温州教师招聘:龙港市提前赴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教师33人公告(温州大学专场)

温州教师招聘:龙港市提前赴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教师33人公告(温州大学专场)

2023-11-03 09:24:23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温州教师招聘公告同步更新了龙港市2023年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教师33人公告(温州大学专场),11月9日9:00-12:00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谈。根据准入条件,经资格审核后,现场组织人员与报名对象进行面谈,审核确定考核人选,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温州教师招聘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和《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赴温州大学等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1.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11月9日(星期四),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

  2.其他各高校专场招聘会:若有招聘需求另行发布公告,程序同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发布。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华东师范大学龙港高级中学(龙港市科技高中)等16所学校共33个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为事业编制(若温州大学专场招聘满额,不再组织专场招聘,招聘未满额则根据需求另行组织专场补招)。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龙港市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学校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3.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本科生,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4.持有招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定向生及委培生。

  (二)资格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均要求大学阶段为普通高校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2.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24年应届“精英班”(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温州大学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卓越教师养成班)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且在大学期间获得一次校级三等奖学金。

  6.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含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7.2024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第一批普通高校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

  (三)有关说明

  1.符合资格条件第1、2、3其中一条及以上的,户籍不限;符合资格条件第4条的,限浙江户籍(生源);符合资格条件第5、6其中一条及以上的,限温州户籍(生源);符合资格条件第7条的,限龙港户籍(生源)。

  2.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4.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报名时间;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网络公示材料。

  5.博士研究生不设专业限制,根据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及个人特长,组织相应的单位与博士生本人面谈,以“双向选择”的方式,按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6.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申报学科岗位,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本科生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对应且与所学专业对口(专业对口详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信息发布

  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http://www.zjl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承办院校具体安排场地。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到设点高校现场或指定地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每生只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对象按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龙港市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3),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

  5.师范类证明材料。师范类学生需提供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专业中含“师范”标注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高考当年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或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出具的师范证明、或省外高校出具含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招生计划材料的师范证明)。

  (三)资格审核、面谈

  11月9日9:00-12:00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谈。根据准入条件,经资格审核后,现场组织人员与报名对象进行面谈,审核确定考核人选,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考核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考核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在签约次日24点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优秀考生调剂

  在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用人单位尚有岗位空缺的,对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经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经市委组织部和市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后,可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和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2024届本科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2024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未能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聘用所须材料的,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5.聘用人员在龙港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62

  监督电话: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0577-68660070

  温州教师招聘附件:

  1.龙港市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学校岗位计划表.doc

  2.龙港市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资格审核办法.doc

  3.龙港市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龙港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www.zjlg.gov.cn/art/2023/11/1/art_1229551151_4202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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