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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 浙江教师招聘公告 > 温州教师 > 温州市直属公办学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103人】

温州市直属公办学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103人】

2021-10-18 16:59:46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努力打造教育高地,打响“学在温州”品牌,经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决定面向2022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等非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教师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3. 身心健康。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全国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 温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应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温大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50%,浙师大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50%,报考物理、政治、历史、地理、体育岗位不受排名限制);

  3. 浙江省内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成绩排名所在学校班级或专业前40%,报考物理、政治、历史、地理、体育岗位不受排名限制);

  4. 浙江省内高校2022年应届师范类“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本科毕业生;

  5. “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一流学科”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7. 在校期间荣获国家级奖学金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8. 荣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9. 毕业时间为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的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为准;

  10. 报考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全国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等非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为深入落实“双减”政策,促进培训机构人才再就业,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等非应届毕业生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 “双一流”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

  3.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一流学科”本科毕业;

  4. 浙江省内高校师范类“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本科毕业;

  5. 在校期间荣获国家级奖学金的本科毕业;

  6. 荣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毕业。

  其中,温州市内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不得报考;市内其他企事业等单位人员,报名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1. 2022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要于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 2022年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要求聘用两年内(即2024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 非应届毕业生要于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 报考直属单位岗位(编号为01、02、03)教师资格证书不作要求。

  (五)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六)年龄要求

  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直属单位岗位(编号为01、02、0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其他

  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不受条件限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选聘。其他要求详见《2021年秋季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公开选聘教师温州专场招聘会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温州专场招聘会定于10月23日(周六)至25日(周一)举行。其中,现场确认、面谈等环节定于10月23日(周六)上午9:00至下午3:00在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举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rss.wenzhou.gov.cn)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2021年10月20日起,考生可登陆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只咨询不进行网上报名,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和考生进行交流,建议有意向的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以免因现场网络问题等原因错过机会。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

  (三)面谈和资格初审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要于10月23日上午9:00,携带个人简历、空白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师范生证明、综合考评证明(附件2)、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等,到招聘会现场和用人单位进行现场交流、面谈,并作资格初审。在此期间,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

  (四)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谈和资格初审等情况,于10月23日下午3:00—5:00确定考核建议人选,通知考核建议人选打印(填写)纸质报名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锁定考核建议人选。

  锁定考核建议人选人数依据开考比例(即确定为考核建议人选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确定,开考比例一般为3:1;同一学校(单位)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以及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一般为2:1。

  在此期间,已被锁定为考核建议人选的考生,不可更改报考岗位;未被锁定为考核建议人选的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

  (五)资格复审、确定考核对象

  10月23日晚上,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组织人员对考核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对象。经审核,确定为考核对象的人数不符合上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市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除学科竞赛教练岗位外,实际开考比例必须高于1:1。

  10月23日晚23:00左右,市教育局将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实际开考岗位和取消、核减的岗位数,以及考核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错过考核通知。

  (六)考核

  各学校岗位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备课5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考核测评小组每组设专家5名,考核成绩取5名专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

  考核时间定于10月2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于10月23日晚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直属单位岗位(编号为01、02、03)、学科竞赛教练岗位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七)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将于10月25日前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本人账号查询,请及时关注。

  三、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考核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为10月25日上午,地点在温州市教育局三楼报告厅。

  四、优秀考生调剂聘用

  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在本次招聘学校(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学校(单位)和考生双向选择,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商市人社局同意后,可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体检时间一般为2022年6月份。

  六、考察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2022年7月份。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wen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并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未能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材料,或不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就业协议。要求聘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而未能按期取得的聘用人员,不予续聘。

  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至少工作5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调动或辞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双一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等以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二)符合温州市《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等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三)所有考生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招聘会,确诊病例及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入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发热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现场医务人员报告。

  (四)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五)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wenzhou.gov.cn)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六)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577—88286875。

  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

  (七)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秋季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公开选聘教师温州专场招聘会岗位一览表.xls

  2.综合考评排名证明(模板).doc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以上就是温州市直属公办学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的全部内容,想了解近期温州教师招聘公告、浙江教师编制考试、浙江教师招聘考试、报考指南等相关内容,请敬请关注浙江教师招聘网最新消息,谢谢大家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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