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学习交流群

学习交流群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当前位置 :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 公示公告 > 体检公告 > 2019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体检公告

2019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体检公告

2019-06-10 18:04:26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第三批)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体检环节。按照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定于2019年5月15日(周三)进行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5月15日上午7:45之前到海曙区教育局(大梁街47号)北楼四楼会议室集合。未准时到达或未带指定物品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 体检对象请随带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请贴双面胶)、水笔(需填写表格)、体检费(350元)及本人就业协议书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

  3. 体检对象必须服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安排。随带的手机必须关机并集中保管。体检期间不得跟外界联系,不得向体检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擅离体检现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理取闹。对违反体检纪律和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5. 体检对象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体检对象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

  除《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不进行复检项目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医院和体检组织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6. 体检费用(含复检)由体检对象自理。

  7. 体检结束后,体检对象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自行返回。

  8. 体检结果由体检组织单位告知考生本人。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温馨提示:

  1.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咨询电话:0574-87070376

  监督电话:0574-87195727

  原标题: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第三批)体检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

教师招聘备考指导 立即定制专属上岸方案

获取方案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1546217367@qq.com


填报求职意向

加入考生群

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浙江教师求职意向,为您带来浙江教师岗位推送,填写完成可进入小程序便捷获取更多优质岗位

学习交流群

扫一扫进入微信交流群

扫码加入浙江教师招聘考生交流群,最新招聘公告、考试资料、考试提醒等,全天免费在线答疑,快扫码进群吧!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发送邮件到2667645833@qq.com,我们会尽快处理

Copyright 2012-2024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http://www.zjzgh.cn/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浙江教师招聘考试民间交流网站,最新教师招聘动态请各位考生以当地教育局或人力资源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版权所有:浙江咨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ICP证:浙ICP备19023910号-19

公网安备 33010502006536

  法律顾问:肖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