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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 浙江教师招聘公告 > 衢州教师 > 2019浙江衢州市实验教育赴浙江大学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招2人】

2019浙江衢州市实验教育赴浙江大学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招2人】

2019-06-14 13:53:03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根据衢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委办〔2007〕90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优秀人才外招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衢州市实验(衢州学院附属)教育将于2019年1月18日赴浙江大学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计划

  根据办学需求,拟面向全国985、211、“双一流”高校2019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招聘信息学科竞赛教师、声乐特长教师各1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6.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1月4日,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实验教育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人才网、衢州学院网、衢州教育局网、衢州市实验教育公众号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在此期间,报名对象将《衢州市实验教育外招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盖章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盖章的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所有资料的原件,扫描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160412664@qq.com,邮件主题要求为“姓名+报名岗位”。发送材料后请于1月17日17:00前(工作时间内)致电0570-2910019,0570-3020817 确认报名材料申报是否成功。

  用人单位审阅网络报名材料,符合报名资格的以电话形式告知报考者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1月18日(周五)上午8:30至11:00。

  2.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3.需携带材料:《衢州市实验教育外招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身份证、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盖章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盖章的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面谈,现场审阅报名材料,审核报名对象报名资格,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招聘计划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建议人选。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报考岗位均不参加笔试,以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形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衢州市实验教育统一组织。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七)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衢州市实验教育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录用对象在2019年9月30日前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不予续聘。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外招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令(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衢委办〔2007〕90号、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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