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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 浙江教师招聘公告 > 丽水教师 > 2019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招聘50名公告

2019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招聘50名公告

2019-07-18 14:55:20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教人〔2019〕65号)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13个单位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共50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教育人才,具体详见附件3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出生时间)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7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为197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3.本科学历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双一流大学毕业或研究生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lsrsks.gov.cn,告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 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场报名为2019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现场报名地点在丽水市教育局312报告厅(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邮箱地址:lssjyjrsczp@163.com,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下午6:00止。已与丽水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的人员不予受理。

  2.报名所需资料: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2019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选教师报名表》(请到相关网站下载表格填报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在职在编人员需经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网络报名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参加考试(网络报名人员在参加考试当天提交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综合考核,主要为学科专业水平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课堂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综合学科教研员岗位含教科研能力考核),考核项目分别实行百分制。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的3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的70%;综合学科教研员、文化课教师岗位考试成绩=专业水平笔试成绩的4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的6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的6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的4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分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的高者确定入围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

  举报投诉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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