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学习交流群

学习交流群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当前位置 :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 浙江教师招聘公告 > 嘉兴教师 > 浙江教师招聘:2020年海宁市定向培养教师招生(招聘)5人公告

浙江教师招聘:2020年海宁市定向培养教师招生(招聘)5人公告

2020-07-14 12:00:40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7号),结合我市教师培养需求,2020年海宁市拟定向培养教师5名。浙江教师招聘网为大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大家有用。
浙江教师招聘:2020年海宁市定向培养教师招生(招聘)5人公告

  浙江教师招聘:2020年海宁市定向培养教师招生(招聘)5人公告

 

  一、招生(招聘)对象

 

  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立志从事教育事业且2020年高考选考科目符合专业要求的嘉兴市户籍考生。

 

  二、培养院校及招生(招聘)计划

 

  2020年海宁市教师定向培养委托3所师范高校承担,招生数量5名。

  1.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2名,培养高校为浙江师范大学,学校代码0004,学制4年。

  2.小学全科教师(小学教育师范专业)3名,培养高校为湖州师范学院(1名),学校代码0021,学制4年;杭州师范大学(2名),学校代码0020,学制4年。

 

  三、填报志愿与录取招聘

 

  (一)填报志愿

  1.户籍要求:定向培养报考学生必须为嘉兴市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为准)。

  2.招录批次:报考学生必须在浙江省参加高考,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二)录取

  1.划取上线考生。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按位次)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将相应名单抄告至海宁市教育局。

  2.面试及体检。海宁市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28/index.html)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海宁市教育局商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签订协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5.缺额补录。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6.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已与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投档,相关高校将按规定录取并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到海宁市教育局、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每人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上述补助资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执行。

 

  五、就业与待遇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海宁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学生毕业时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按期毕业后,经考核、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程序)、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进编手续,纳入海宁市事业编制教师统一管理,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并由海宁市教育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毕业聘用后在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服务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由海宁市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返还学生就读期间所缴学费及相关费用。录用人员如未能达到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所明确的相关要求的,则退出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自主择业。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海宁市教育系统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4.其它未尽事项,由海宁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市教育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7010630、87010626

  市教育局组宣人事科联系电话:87223148、87229920

  海宁市教育局

  中共海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以上为浙江教师招聘:2020年海宁市定向培养教师招生(招聘)5人公告,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有关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网为您提供2020年浙江教师招聘,浙江国编考试,浙江教师入编考试,中小学及幼儿园、高校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浙江教师招聘考试公告、考试时间等最新动态,请关注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网即时更新最新消息。

教师招聘备考指导 立即定制专属上岸方案

获取方案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1546217367@qq.com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http://www.zjzgh.cn/]

关键词: 浙江教师招聘,浙江省教师招聘,浙江嘉兴教师招聘

本文地址:http://www.zjzgh.cn/jx/3198.html


填报求职意向

加入考生群

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浙江教师求职意向,为您带来浙江教师岗位推送,填写完成可进入小程序便捷获取更多优质岗位

学习交流群

扫一扫进入微信交流群

扫码加入浙江教师招聘考生交流群,最新招聘公告、考试资料、考试提醒等,全天免费在线答疑,快扫码进群吧!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发送邮件到2667645833@qq.com,我们会尽快处理

Copyright 2012-2024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http://www.zjzgh.cn/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浙江教师招聘考试民间交流网站,最新教师招聘动态请各位考生以当地教育局或人力资源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版权所有:浙江咨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ICP证:浙ICP备19023910号-19

公网安备 33010502006536

  法律顾问:肖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