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学习交流群

学习交流群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当前位置 :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 备考资料 > 基础知识 > 浙江教师编制考试之依法执教

浙江教师编制考试之依法执教

2023-08-14 17:34:41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对于考生们而言,现阶段正式复习备考2020年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的关键节点。为了帮助各位考生们复习备考,小编整理了法律基础知识中的依法执教这部分的内容和各位考生们分享。

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④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

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

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①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哪几部?

想了解更多备考资料,考生们可以继续关注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网。

教师招聘备考指导 立即定制专属上岸方案

获取方案

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1546217367@qq.com


填报求职意向

加入考生群

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浙江教师求职意向,为您带来浙江教师岗位推送,填写完成可进入小程序便捷获取更多优质岗位

学习交流群

扫一扫进入微信交流群

扫码加入浙江教师招聘考生交流群,最新招聘公告、考试资料、考试提醒等,全天免费在线答疑,快扫码进群吧!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发送邮件到2667645833@qq.com,我们会尽快处理

Copyright 2012-2024浙江教师招聘考试 http://www.zjzgh.cn/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浙江教师招聘考试民间交流网站,最新教师招聘动态请各位考生以当地教育局或人力资源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版权所有:浙江咨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ICP证:浙ICP备19023910号-19

公网安备 33010502006536

  法律顾问:肖云律师